福建卫生人才网提供2020福建医疗卫生招聘公告,包括2020福建医疗卫生招聘职位表、福建医疗卫生招聘报名入口、医疗卫生考试时间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提出如下招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届和近五年内毕业(取得相应学位时间晚于2015年8月6日)的硕士、博士毕业生。
3、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6日。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承诺在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7、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9、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单位 岗位名称 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性别 是否应届 其他要求
1 莆田学院
附属医院 (肺科医院)尘肺病和间质性疾病科医师 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临床医学(呼吸系病方向) 1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不限
2 莆田学院
附属医院 (肺科医院)尘肺病和间质性疾病科医师 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临床医学(呼吸系病方向) 1 专业型
(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医证、规培证)
3 莆田学院
附属医院 (肺科医院)睡眠呼吸障碍与胸膜疾病科医师 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临床医学(呼吸系病方向) 1
4 莆田学院
附属医院 (肺科医院)肺功能室
医师 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1 专业型
(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医证、规培证)
5 莆田学院
附属医院 (肺科医院)呼吸内镜室医师 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临床医学(呼吸系病方向) 1
6 莆田学院
附属医院 (肺科医院)感染性疾病与肝病科医师 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1
7 莆田学院
附属医院 (肺科医院)公共卫生科(应急病房)医师 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2 专业型
(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医证、规培证)
8 莆田学院
附属医院 (肺科医院)公共卫生科(应急病房)医师 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1
9 莆田学院
附属医院 (肺科医院)结核病科
医师 内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 1 专业型
(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医证、规培证)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ptxyfsyy.com.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送至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门诊六楼人事科,并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至pyrsk10000 @ 126.com (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1)个人简历;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3、资格审查: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
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评分表的专业知识分总分高低排列。
面试等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将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对拟签约人选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因上述情况及考生放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考生放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可在招聘期内(含招聘工作结束后六个月内,即公布拟聘人选之日起算)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包括考试成绩)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院内OA、公开栏上公示7日。
八、聘用
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上级部门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4-2385512(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监督电话:0594-2286643
本公告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0年8月6日